疑强打新冠疫苗得白血病致死!受害者罗哲翰家属梁小强血泣!

 驾驭美好   2022-08-11 20:22   1196 人阅读  0 条评论

我儿名叫罗哲翰,出生于2012年8月28日。就读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龙江实验学校四年级一班。2021年11月1日晚上,班主任在班里群里的发布接种公告,请家长带孩子到附近医院接种新冠疫苗,县政府规定:截止11月7日,3到11岁儿童全部要打完,请家长积极配合。打完疫苗的孩子请在群里接龙!

2021年11月2日下午老师提前一节课放学让家长带孩子去打疫苗。爸爸接完孩子,就带去泰和县妇幼保健院接种第一针新冠疫苗成都生物,12月底我儿嘴唇有些发白,我当时想他是不是有些贫血,还是学习压力大导致?于2022年1月3日在泰和县人民医院接种第二针新冠疫苗上海生物,1月10日跟我说过一次他腿疼,我以为是在长个子,又考虑马上期末考试,决定考完试带他去医院看看。2022年1月18日考虑贫血到泰和中医院看中医,吃了三天中药,孩子实在喝不下去,一喝就吐。年1月21日又到泰和山谷医院查了血常规,白细胞计数:494.85*10^9/L+,红数胞计数1.77*10~12/L,血红蛋白75g/L,血小板计数29*10^9/L↓,连夜买了去上海的票,到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诊治。1月22日在上海儿童医院确诊急性淋巴白血病,隔三差五静脉抽血七八管,每天扎手指做血常规,一个手指头上就五六个针眼。每天输大量的化疗药物、血制品、血小板、白蛋白。吃口服药和激素药!医生说只能清淡饮食,任何水果都要开水烫过才能吃,孩子喜欢吃得东西都不能吃了。由于口服激素药的原因,食欲大增,脸也越来越肿变成了激素脸,嘴角开裂,医生又交代不能由着孩子吃,怕得胰腺炎,要进ICU的。孩子天天哭,害怕抽血哭, 饿肚子哭,每天拿手机看吃播。我们约定等他好了,去吃披萨、KFC、蛋糕、零食、外卖等等所有他想吃得。后期双脚无力,路也走不了几步。2月16日开始发烧,2月19日进ICU,2月20日上ECMO挽救性治疗,2月21日病逝!

我儿从小到大体健康,品学兼优,没有接触过任何辐射,化学药品,家里没有装修,家里祖上几辈没有相关的家族遗传病史,没有免疫缺陷,打完疫苗短短20天就得了白血病,30天就病逝,我们一家犹如晴天霹雳,悲痛欲绝,生不如死!

5月30日,我带上孩子的病例来到县疾控中心,要求上报鉴定。7月1日疾控答复,7月5日专家开诊断会,我要求参加,不允,只让我写份陈诉书代交上去。无奈,我当天赶忙写好《新冠疫苗受害人罗哲翰家属陈诉与疑问》交给疾控,原文如下:

各位领导,专家们:

     您们好,感谢您们百忙之中来参加我儿子的疫苗异常反应鉴定会。

我的儿子叫罗哲瀚,出生于2012年8月28日,从小到大成绩优异,心地善良,钢琴5级,围棋2级,喜欢打羽毛球,看书。响应国家和学校的号召于2021.11.2新冠第一针,成都生物;2022.1.3第二针上海生物。2022.1.22于上海儿童医院确诊急性淋巴白血病,2022.2.21一疗肺部感染病逝。以下是我阐明的7个客观事实与疑问。

一、新冠疫苗的主要成分?是否有害?

成都生物和上海生物都属于中国生物。中国生物新冠疫苗主要活性成分:灭活的新型冠状病毒 19nCoV-CDC-Tan-HB02 株。

(灭活剂是用β-丙内脂或福尔马林,都是致癌物质

佐剂:氢氧化铝佐剂:(这是重金属毒剂)

辅料:磷酸氢二钠、氟化钠、磷酸二氢钠。

事实上即使是灭活疫苗,由于病毒不是生物,不可能完全灭活;否则就彻底丧失了刺激人体产生抗体的作用。究其原因,乃是疫苗本身就是病毒。原本希望接种疫苗后得以刺激人体产生抗体,从而避免以后感染发病;因此要做到疫苗的载毒量既能刺激人体产生抗体又不会让人接种疫苗后产生感染发病,没有十年以上时间进行动物和人体接种实验是无法做到安全和有效性并存的。而新冠疫苗短短几个月就上市了!而且疫苗里的刺突蛋白能自我增殖生长,攻击人的免疫系统,从血液循环进入全身!

二、接种新冠疫苗针管是否有反抽?

没有反抽的针扎到了毛细血管,这些液体的β-丙内脂或福尔马林与氢氧化铝就直接注射到血管,人体怎么代谢?就造成了白血病和各种肿瘤。

三、白血病如何发生的?

我家孩子没有接触过任何辐射,化学药品,家族中没有相关遗传史。身体是健康的,但是因为注射了这一种高致癌性的化学物品之后,身体内的细胞识别混乱,于是这些基因就发生突变,然后就突变成了白血病、肿瘤等等,这一些非正常性的疾病。如果不能产生针对于新冠病毒的有效抗体。那么在这么强的化学品的刺激下,我们人体是一定会产生大量的抗体,这些产生的抗体一旦不能成为好抗体,那么就是反过来的作用在我们身上,那么问题出现了。

四、为何要给3-17岁未成年儿童青少年接种新冠疫,未成年人实验数据有吗?厂家说明书上写着本品适用于 18 岁及以上人群的预防接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请依法提供3-17岁未成年儿童青少年新冠疫苗接种规范及实施细则。2021年10月份就开始的 3-17周岁青少年儿童的新冠疫苗强制接种。2022年6月27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才开始鼓励3周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五、隐瞒真相,临床研究疫苗?

疫苗管理法笔十九条规定:“在境内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是,网上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给群众注射的疫苗是“紧急使用授权或附条件上市”。许多疫苗只是在境外经过了三期临床试验,在境内并没有经过三期临床试验,。因此目前的接种者都是三期临床试验的参与者群众只是实验室外的“小白鼠”。至今一年过去,疫苗厂家仍没有公布副作用和“耦合”实验数据,隐瞒并发症、后遗症、死亡率。与之类似的辉瑞疫苗已经在美国法院被迫公开,不良反应达到92页之多,抗体产生的有效率仅有12%左右。

六、新冠疫苗异常反应的数据?请公示20215月至今的疫苗大数据!

根据《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制定并实施疫苗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开展疫苗上市后研究 ,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进一步确证。为促进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国家药监局相关技术部门通过“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监测信息系统”下载疫苗AEFI监测数据,定期向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反馈监测数据;并要求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定期提交安全性报告,加强风险管理,及时根据上市后安全性信息修改完善产品说明书(本文节选自《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640号(医疗体育类570号)提案答复的函》8网页链接)。国家药监部门能定期给企业提供AEFI数据,国家卫健委却1年多没有更新新冠疫苗异常反应的数据?请:公示2021年5月至今的疫苗大数据! cctv 央视2021年5月份的报道,当时接种2.65亿剂次的不良反应率是11.86/10万剂次,现在接种了33亿剂次了,不良反应是多少?

七、 2022年 5月27中国疾控中心首席专家黄华庆针对灭活疫苗和白血病的关有无关系?

疫苗的异常反应要由多学科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根据调查的内容进行分析和判断作出。按照疫苗研发的规则来说,至少国际上疫苗厂家的通行标准是,一旦在疫苗接种之后发生不良事件,尤其是出现大规模的这种上千例,已经是很大规模的重大不良事件了,疫苗厂家就需要进行自我举证如果无法明确的举证清楚的,就应该判定是疫苗厂家的问题。像我儿子这类打完疫苗得了白血病的病友有上千人,如果需要我可以提供详细名单。

他说判断不良反应要考虑六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时间上的关联,即打疫苗在先,出现症状或疾病在后。这一点判断已经成立了。

第二个方面是要具备生物学的合理性然后说减毒疫苗一般不给免疫缺陷的人注射。当前我们接种的是灭活疫苗,跟减毒疫苗有什么关系呢?我的儿子在接种前是正常的健康的孩子,家里祖上几辈没有相关的家族遗传病史,没有免疫缺陷。

第三个方面是关联的强度,他说通过统计学分析要有显著的差异。王华庆同志作为分管我们国家疫苗接种的事情,他拿不出统计学的数据,而是家长自发地拿出了这个数据,并且做成了表格。这个统计数据不仅关联,并且是牵扯到上千例的巨大样本量的强关联,除非疫苗厂家能拿出数据证明这一些是其他的原因引起,而不是疫苗接种的原因引起。譬如这一些孩子在接种了疫苗之后患上白血病之前的这段时间使用过,其他能够导致他们患这类疾病的药物证据。这就是疫苗厂家的责任。

四个方面是异常反应发生本身也具备规律性,如剂量较大的疫苗导致发热的可能性更高。这里我们要讨论的不是剂量大小,也不是接种后发烧不发烧的问题,不论剂量大与小,现在是接种之后,一个健康的孩子,患上了这些不正常的重大疾病。而且这个质量不就是王华庆管理的事情吗?难道他就没有严格的审查与临床测试,就随意的给审批了,然后就给孩子就给大家接种吗?他所说的规律就是打了疫苗出现了白血病,这些本身就已经是一种规律,一种关联。

第五个方面是关联的一致性,那么这一点就更明确的成立了,因为孩子都是接种之后出现白血病,具有非常明确的关联性与一致性,并且还是具有很强的统一性。

第六个方面是关联的特异性,孩子本身是没有这个疾病的,因为疫苗存在的问题,在接种了之后就被诱导出来产生特异性,至少这个一点呢,从国际的疫苗研发的标准层面来看,是可以归结给疫苗厂家的特异性问题。六点判断,至少从他的发言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成立了,符合了!

疫苗接种后产生的问题,这个在国际上的疫苗研发中叫概括承受也就是说,在疫苗接种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如果接种者出现了身体疾病与症状,那么这些情况就都要概括性的,由疫苗厂家来承受。疫苗厂家如果觉得跟自己无关,那么就要针对每一个个案进行分析,并且从医学上找到跟自己无关的证据。如果不能找到自证清白的证据,那么就需要疫苗厂家进行承担,这种后果就要算在疫苗厂家的头上。

    恳请各位领导、专家主持公道!告慰我儿在天之灵!

                                                                               被害人母亲:梁小强

                                                                                2022年7月1日

7月15日疾控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交给了我。如下

拿到此《诊断书》,我们确认《诊断书》程序违法违规,且内容和结论严重违背科学与事实。

一、《诊断书》程序程序违法违规:

《诊断书》是莫名其妙的!我们甚至连何时、何地、被何人所诊断都一无所知!《诊断书》没有专家签名!真有诊断会吗?那诊断组的结构是否合理?人员是否具备诊断专家资质?就当我们是罪恶滔天的罪犯,你也得让人家出庭陈述和辩解,对吧?某省疾控主任在全国人大会上,自曝家丑地说:疫苗异常反应诊断,疾控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可怜我们江西的受难者,却连这蹩脚“运动员”都不让当!根本是闭门造车的自圆其说,普通老百姓能有公平公正的诊断和鉴定结果吗?请问:党纪国法何在?天理良心何在?!

二、《诊断书》内容不实,结论严重违背常识与事实:

即便真有所谓的诊断会,那么由甲方疾控所掌控的诊断会,必然是有失公允,甚至是谎话连篇,《诊断书》的诸多荒谬先不予计较,仅对《诊断书》四-(二)“判断依据”和五“属于偶合症”的诊断结论驳斥如下:

1、所谓“判断依据”说的是:①该疫苗为灭活疫苗,不会发生病毒感染,无证据表明新冠灭活疫苗会导致白血病。②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后要较长时间才会发生白血病。

驳①:暂不说“灭活”是否彻底,而实际上,免疫超敏变态反应才更可怕,公认的事实是:“接种后的免疫细胞风暴才是致命杀手”!至于“无证据表明新冠灭活疫苗会导致白血病”,那新冠疫苗只是实验疫苗,有没有证据或承认不承认证据,那是老百姓所不具备的能力、责任和权力,岂能以此再加害无辜的百姓?而其他地方也已大量确诊了包括白血病在内的新冠疫苗异常反应病例。

驳②,“较长时间才会发生白血病”?请问:这“较长时间”是多长时间?出处呢?我们知道,那是疫苗厂商代言人说的“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要十几年后才会发生白血病”,这么说来,我儿及众多儿童白血病,只能是上辈子接触的“致病因素”了,岂不让人笑掉牙?!那么,疫苗异常反应导致血液病到底要多长时间间隔呢?国家卫健委最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参考目录及说明》(2020年版)参照规定:血小板减低症是7-30天。这些常识专家们当然最清楚,于是,所谓的《诊断书》只能是某些人的随心所欲!

2、“偶合症”,顾名思义,就是偶然巧合,那么请问,我儿罗哲瀚啥时?与啥偶合?如何偶合?以至于患上白血症而丧命?俗话说:盗亦有道,那么请问:这《诊断书》的道理何在?!

3、你不讲理,那我来跟你们讲理,请出国家偶合症的诊断标准:“偶合症应经过临床诊断、化验检查和病理活检能明显地查出由原发疾病而引起的有关症状和后遗症,根据潜伏期及疾病的发展规律,能推论出在疫苗接种前就存在,或当地及其周围正在发生或流行某传染病”。请问:《诊断书》的“偶合症”结论可有丝毫符合规定吗?!为什么如此不讲理地强行排除和偶合?难道是传说中的疫苗腐败利益链和关系网在作祟?!

无论从常理逻辑还是相关规定上来说,“偶合”都是无法举证的荒谬结论!更是违背了国家对“偶合症”的诊断规定应予以撤销,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合理合法调查诊断。没有证据的偶合就是恶意猜测,如果恶意猜测也能当证据的话,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患者不也就可以猜测专家是杀人犯吗! 

如果接种疫苗后才染病,加上时间上关联性的因果关系,那接种疫苗含的病毒株就是唯一的致病源无疑!完全符合双方无过错的疫苗“异常反应相关病例”.那就应按照《补偿办法》的伤残等级系

数补偿及后期保障的救助。

各地诊断会、医学会的砖家所任职的各大医院,都是当地卫生局领导的(即父子或兄弟关系),砖家不可能为了陌生的受害者去得罪官僚乃至丢了仕途和饭碗。而且,老百姓也比疫苗厂家好欺负的。尤其是苦难而又弱势的受害者,砖家必然听命于卫生局,卫生局也是听命于上级,加上监管缺失的既得利益链沆瀣一气,胡说八道做假了也无须负责!你知道什么叫专家吗?就是专门害人家的叫“专家”!

而后我来到泰和县政府讨要说法,2022年6月27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才开始鼓励3周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于是要求查看国务院下达接种指令部门的红头文件,肖红副县长不给,还让我自己去百度。只了我一份泰和县《关于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疫苗病毒疫苗接种的公告》并且说公告就是红头文件!公告上第二条,接种对象:在我县居住或学习的年龄在3-11岁(含流动人口)、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适龄人群均需接种。当我读出这一条,卫健委赖主任公然跟我抢夺这份公告!这份公告只字不提国务院卫健委发布的“自情、同意、自愿”原则。我让政府领导、卫健委解读下“自情、同意、自愿、应接尽接”, 他们说你签了知情同意书就是知情,没有人捆着你去打就是自愿,你没有接种禁忌就要去打疫苗,就是应接尽接!国务院明明解释了:什么叫知情,疫苗的成分,疫苗的副作用,打疫苗出现的后果,谁来承担责任,全部要告诉疫苗接种的人,这叫知情。应接尽接,是用在想打疫苗上,你不能拒绝他,他想打,这叫应接尽接。泰和县政府、卫健委强制接种疫苗,公然违背党中央的“知情、同意、自愿”,完全不学习党中央发布的红头文件,恶意解读,与党中央对抗!罔顾事实,违法乱纪,残害祖国未来,扼杀祖国花朵!

另附上泰和县实验一小老师发布的要求接种公告。

儿罗哲瀚是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孩子,为此,我们全家倾注了最大的关爱、付出和期望,说没就没了,天塌了!我们不想在此宣泄苦难和绝望,也不想在这新冠疫苗敏感话题上找谁的麻烦。我们知道事实已无可挽回,并一直努力调整,试图从巨大悲痛中走出来,可几回回,梦里的我儿总在病痛中挣扎,醒来时泪如涌泉,无法自制!我们知道:孩子还无法得以安息啊!试问:假如没了公道,今生今世我们何以苟且偷生?!

这是我儿三年级写的礼赞伟大的祖国!

罗哲瀚的母亲:梁小强泣血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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